我于07年8月21日进入某外企任总经理,他们和我的合同中注明我的工资包含所有的的保险,我当时就签了,08年1月30日,我下班途中因下雪路滑不小心把脚摔伤了,比较严重,目前已经花了近3万元,目前还在治疗中。手术第二天起我就通过电话处理公司的日常工作,15号出院后在家通过电话和上网处理公司事物。08年3月4日,公司领导打电话和我说,因我没去上班要按病假工资30%给我结算2月份工资,我的合同里的工作时间是写明在不影响公司的运营前提下的弹性工作时间,,在我住院期间,公司运营良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