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3月1日到公司(一家私营企业)后,经过一个半月的试用期,公司在4月15日(发工资日)和我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我是公司销售主管,采取底薪1000,外加提成的工资支付方式),董事长(法人)和我都签了字,可是至今合同公司仍然没有给我。而且我记得劳动合同里面还没有规定劳动时间和各类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方法。公司以“迁址后地税还没到位”为由,从来没有给我缴纳过保险。在我多次询问后,9月才回答“明年1月开始统一缴纳”。公司要求我们“无休息日,有事请假,不批假不得放假,否则扣工资”,没有任何奖金或者补助。还经常拖欠工资,最长一次两个月没发,后来发了也没有任何补偿。我来公司后从来就没有休息过,直到这次国庆才有了7天假期(其间我还工作了1天)。公司规定每天早上8:30上班,没有固定下班时间,“下班以工作完成为准”。公司经常安排员工做销售工作以外的工作,比如大量文书、宣传材料写作工作,甚至搬家甚至老板一个极为个人的事情,我说他们公私不分,他们说“公司是我的,让你们做什么就做什么”。公司以“态度不好”、“本职工作没做好”和“给公司造成无法收回货款8000元”(事实上是公司老板事前没和对方协调好,然后我的上级主管交待任务时有误差,我严格执行了上级主管的命令,结果造成对方借题发挥,找老板的麻烦,老板就找我做替罪羊)为由扣了我7月份正月工资,由于公司没钱,9月时候把7、8月的工资一起发放时,我发现7月工资没发,拒绝领取,老板就又以“拒领工资,态度十分恶劣”为由扣除我8月工资的40%。我抗议说“你只能扣奖金和辞退我,不能扣我底薪”,他说“总经理说的所有话、所有命令都和待遇挂钩”、“扣多少由总经理定,想定多少就定多少”。10月9日公司又出台规定,说每月工资中的两百元由公司统一存入银行,年底发放,原因是因为培养员工节俭的习惯和怕员工一声不吭就跑了(公司有一位临时工近期离开了)。

涉外纠纷
2004-10-13 20:15:4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