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专业老师帮忙看一下。母亲名下有一套两室一厅的新房子,父亲去世前说归两兄弟共同所有,一人一半,现在老大要结婚先在新房里住了,两人协商老大结婚后在新房住一年到明年六月把房子卖给老二,现在要对此立一个协议。协议内容为保证老大在新房住到明年六月,就给钱老大,(价格为十几万)老大必须搬走,(以便我结婚)不得反悔。请问一下协议应该怎么写?这个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给钱过后要不要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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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签一个房屋买卖合同,交房过户时间在1年后,如果反悔,可以重罚,就可以了。但是此事多半不会顺利,你大哥完全会耍赖。你想想,离开婚房,他住哪?
有时候考虑问题不是想别人会不会守信用,而是应该想想别人守信用的后果是什么,别人是否愿意承担这个后果。
我几乎可以肯定你哥哥会反悔,虽我不认识他。如果有个孩子更不会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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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你母亲和你兄弟三人共有,要处分须经三人共同签字同意才行。建议你当面咨询一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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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一、二楼的意见,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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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