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现在遇到难题,向您咨询一下!我2007年11月1日开始在杭州一家公司工作,约定试用期三个月,2007年12月10日公司以我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对我岗位进行调动,12月10日后我开始了公司给我安排的新工作,今年1月28日公司以我还是无法胜任现在的工作为由口头通知我试用期不合格,工作到1月31日为止。我看了新劳动法第四十条,我认为自己符合第四十条第二项,(另外:公司没有和我签过合同,也没有给我交过保险)

继承
2008-02-02 20:46:3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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