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年5月,我在一家建材公司工作了两个多月,试用期为一到三个月。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为我不适合那份工作,也没有机会在那里晋升,所以我在7月17日交了辞职信,公司拒绝支付工资,理由是员工手册规定试用期内辞职,公司不承担任何补偿。这样的规定合法吗?我能抱怨他吗?你能赢吗?

2022-07-24 21:39: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