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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4年底订购一套房子,开发商宣传说交30%首付即可办按揭,我交了总房价18万的30%约54000元,后开发商说我有不良信用记录(事前我本人并不知情,后经了解确有其事),银行不办按揭,开发商要求我退房,我于2005年6月写了退房申请,后开发商又要求我交10%房款银行会办按揭,我交了,后一直催促开发商,但开发商说在办理中,直至2007年6月,开发商说按揭办不了,我又写了退房申请,但至今40%首付仍未全部退清,开发商说责任全在我。因为开发商在办按揭前已办了我的房产证,退房存在二手房交易的问题。在我签字同意交易前开发商答应补偿我的损失,在我签字同意交易后开发商拒绝补偿我的损失,我想请教:开发商是否有责任?我的损失该由谁承担?我是否可以上诉法院要求开发商赔偿我的经济损失?

房产纠纷
2008-06-24 17:04:5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责任由自己承担。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 开发商在办理银行按揭前是否有责任查询客户的信用记录?如果开发商发现客户的信用有问题是否应该退回首付而不应该办理客户的房产证?客户提出退房申请而开发商一再拖欠退回首付,开发商是否应该赔偿客户的相应的经济损失?谢谢!
  • 如果有与开发商约定的证据,可以起诉开发商.
  • 要看你手头的证据情况,最好是带材料找律师面谈。
  • 开发商没错,责任在你。在上海,如果贷款不出,购房合同可以解除。但是如果合同贷款不出,你要用现金补足的,你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勒。
  • 开发商在办理银行按揭前是否有责任查询客户的信用记录?
    没责任,付不出钱你承担违约责任,他没必要为你把关。

    如果开发商发现客户的信用有问题是否应该退回首付而不应该办理客户的房产证?
    没有退钱的义务,可以要求你补足房款。付款义务是你的,和开发商没有关系,他的责任是办证。

    客户提出退房申请而开发商一再拖欠退回首付,开发商是否应该赔偿客户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关键看开发商是否同意退款,二是看关于退款时间,双方是否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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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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