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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的亲属于2004年3月2日与天津市众益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的出国劳务合同书,他是经过河北的一个代理人签订的,但合同上的章和签字均为上述公司,并交纳了25000元钱,当时他们承诺3个月内出国,如出不去回如数退回,后来体检后一直就未通知,我们一直索要欠款,均未果,现在代理人和天津都说把钱交给了北京川贸公司,不答应退款

损害赔偿
2007-12-05 00: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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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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