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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前次承蒙您悉心解答,我感激不尽。现在我又碰到了一个问题,只好再来向您叨扰,还望律师不吝赐教。《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设立“非新闻单位设立的转载新闻信息、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除满足其它一些条件外,还要满足“可以申请设立前款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组织,应当是依法设立2年以上的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法人,并在最近2年内没有因违反有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申请组织为企业法人的,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知识产权
2007-08-18 13:42:2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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