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恳请您的回复与帮助,为谢!!!事情是这样的:我与李某是一个村的村民,今年5月,李某驾驶拖拉机到自家田地耕作,放弃专用机耕道不走,未与我打招呼的情况下,直接从我家田地中间碾压而过,致使我家农作物受损,而发生口角之争。然而,李某在争吵之后,又专门回家将拖拉机再次开到我家田边,欲再次碾压,从而引发肢体接触,发生殴打(我今年50岁,1米6,而李某人高马大,而且比我年轻10岁),我随手拾起身边的锄头,一挥,不小心将李某手掌骨打折,后鉴定为轻伤,共花去医药费、误工费等8000余元。通过派出、司法出面处理,要求我承担6000元的责任,请问我在这件事中,赔偿责任是否合理,我能接受吗?我觉得很委屈,也很无助。希望能得到您的指导与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