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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月前购置了一套商品房,买前依据开发商提供在网络上的广告和海报选择了一个3室的户型。 签订合同时开发商在合同中的户型图比广告中的多了一堵没有门的墙,使原先的3室变成了2室,且严重影响南北向通风,当时提出异议后其解释为该墙不是承重墙,拿房后可将墙打掉,且不影响该楼房质量,因为在户型图中并未明确标示哪些是承重墙,但有一些重要位置的墙体的颜色为灰色,其口头解释为灰色部分是承重墙,我看这堵多余的墙体确实不是灰色标示的墙体,觉得合理就签订了购房合同。 但房子建到现在,看后发现这堵多余的墙体用的是实心砖,而不是非承重墙所使用的那种空心砖,颇为担心,请问如果拿房时我不能改建这面墙,我该如何维权呢?

房产纠纷
2008-04-30 14: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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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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