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在我出生那年盖了四间房但在我三岁那年他们就离婚了,我判给了爸爸,之后不到一年爸爸就娶了现在的后妈,现在我们的那四间房要平改,给我们一套楼房。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我爸先于我后妈离开(过世)的话,这套房会被我后妈继承吗?这应该不算共同财产把?我爸需要把这套房做一下公证吗?怎样才能使这套房以后完全属于我?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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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屋属于你父亲婚前财产,你可以叫你爸做个遗嘱公证,在其去世后房屋由你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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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我还想问一下:那要是我爸生前没有做过任何公证也没有遗嘱留下,我就不可能完全继承这套房吗?我后妈她有继承的可能吗?毕竟那不是他们的共同财产她凭什么继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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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爸生前没有做过任何公证也没有遗嘱留下,那就应该是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你后妈她有继承的可能, 不是他们的共同财产,是单方面的遗产,她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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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