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和奶奶,母亲和我三代人住在爷爷单位分的房子里,后来拆迁,因为我们三代人的户口的缘故,分给我们一套80式的大组(三式一厅),母亲出钱以爷爷的工龄买下该处房产的产权,但房产证名字是爷爷的,现在爷爷去世,爷爷有我父亲和姑姑两个子女,请问该处房产该如何分割?是我父亲和姑姑各一半,还是爷爷奶奶只有该房产的1/3,姑姑仅能得到该房产的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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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的确定,以登记为准,由于产权证上登记的是你爷爷的名字,因此该房屋应当属于你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要进行分割的话,剔除你母亲的出资部分,该房屋价值的一半是你爷爷的遗产,由你奶奶,你父亲,你姑姑继承,份额一般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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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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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产应属于你母亲和你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在没有具体分割的情况下,产权应当是平分的——你爷爷有三分之一,这三分之一由你父亲、姑姑、奶奶共同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均分,各三分之一,你姑姑就可以继承该房屋的九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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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