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 工伤职工应及时将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停止工作的休假证明报送给所在单位申请停工留薪。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按照《停工留薪期目录》,确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限,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
3、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应在期满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
4、用人单位对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有异议的,应在接到申请7个工作日内向地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同意延长停工留薪期。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确认结论前,工伤职工继续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工伤职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停工留薪期到期终止。
5、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继续治疗的,必须有工伤医疗机构的休假证明,其工伤医疗费用予以报销,但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因伤情不能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发给不低于病假工资待遇。
6、工伤职工从事工作后旧伤复发,可以重新确定停工留薪期。
7、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或者尚未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用人单位不得与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8、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范围;工伤医疗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工伤康复费;劳动能力鉴定费;法律、法规规定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
9、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10、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综上,您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也可以等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后,再与单位协商。若单位给您的待遇不合理,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