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6年10月11日书面提出辞职(劳动合同签订1年,在公司工作3年);并于2006年10月12日与公司各部门交接完毕;公司口头同意当天离开公司,不用继续上班;但我的档案关系、三金手续等公司迟迟不予办理,且不退还2004年6月7日向我收取的保证金1000元(有收据)和抵押的《导游资格证书;我于12月26日书面通知公司退还押金、证书和办理档案转移,但公司回复不予办理。而且公司拖欠我2005年年终奖金7500元至今未发,刚刚得知公司发了一个文件说不发了;我03年9月上班,但公司从04年10月才为我办养老保险;05年3月才办理医疗保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