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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我司与某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年,从2007年6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止,约定违约金2400元。该员工于2008年3月17日提出辞职,并且要马上离开。在公司要求下,3月18日回公司做了简单的工作交接后离开。

其它综合
2008-06-19 20:53:0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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