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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通过房屋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购买价30万元,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由我承担。过户之前,中介一再劝我在公证时把房价报低以避税,并宣称此举对今后房屋交易不会产生任何影响,让我一次性给他两万元现金,其余一切由他处理,最后把房产证交到我手里,过户公证时,中介方意外的将房价报为12万元,我一时难以接受,但在中介方多人的劝说下,我勉强接受了。至于两万元现金,中介方称一部分用于过户时的各种费用,一部分用于幕后的各方打点,而事后我得知所谓的幕后各方,根本不存在收取好处费的问题,两万元中8000多元的差价被中介方私吞了,我与中介方交涉无果。 请问我该怎么办?我能要回那8000多元钱吗?现在房子进入受理房产证过户阶段,我还能申请重新公证吗? [[i] 本帖最后由 xiaosen819 于 2008-2-25 03:18 PM 编辑 [/i]]

房产纠纷
2008-02-22 16:55:1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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