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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进入一家公司工作,一个星期之后签定了服务协议和承诺书,如下文:( 1 ) 北京未来天地教育培训中心 服务协议 一 甲方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A类高新技术企业,乙方为_***_(学校名称)200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甲乙双方经过充分的相互了解决定签署本协议: 二 甲方希望招收的学生具有如下特质: 1 人品好,2 工作塌实,3 学习成绩好,4 英语好;乙方推荐并认为本身符合以上要求,经初步了解,甲方初步认为乙方符合要求,甲方希望乙方在以后的实际工作中尽量保持以上的优秀品质并随着实际工作的要求不断进步; 三 乙方自愿在甲方指定的部门工作,并将本人人事档案交甲方指定的人事代理机构保管; 四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充分施展自己才能的舞台和公平的晋升机会,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五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各种工作培训; 六 甲方将积极帮助乙方在保证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不断地培训进修和深造; 七 双方约定服务期限为5年,若乙方违反此约定,则需按国家和单位的相关规定及本人的承诺进行赔偿; 八 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须严格遵守工作要求,恪尽职责,忠于职守,兢兢业业,保守工作机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作出赔偿; 九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 甲方 北京未来天地教育培训中心 乙方: *** 甲方 (盖章) 签约日期: 2004年7月23日( 2 ) 当时公司打印出来的承诺书,要我签字.附原文: 承诺书 本人真希望能够在北京未来天地教育培训中心及其相关单位工作,本人一定会不在这里的工作视为一项长期的事业而认真,勤勉,敬业的工作. 本人在工作当中至少会达到单位所提的四项基本要求: 1 高度的敬业精神,2 不断学习的能力,3 承受工作压力的心理素质,4 与人合作的团队精神. 本人将会严格恪守为单位至少服务5年期限的承诺,如违反本条承诺,本人保证将无条件配合和同意单位做出的如下处理决定: 1 将本人户口和档案打回原籍,2 按照2万/年的标准赔偿单位服务期限违约金. 无论何时,本人承诺将无条件保守单位的工作机密和商业机密,不做任何损害单位影响,信誉和利益的事情,不为任何与或可能与单位存在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如违反本条承诺,本人将愿意承担任何责任. 承诺人:*** 2004年7月23日 2004年8月中旬,公司突然要求我们应届毕业生(6人)交押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否则不予办理户口(之前从来没有提到过). 我们同公司协商,未果.没有要公司一分钱的工资,也没有落下北京市户口,就离开了公司. 2006年8月中旬,我接到海淀法院的电话,说是公司要我们赔付违约金42000元. 原来公司在2005年申请仲裁,2005年7月在报纸公告送达,于2005年8月已经开庭仲裁了.整个过程我都是不知道的(当时去的另外5人也不知道这件事情). 从法院拿了裁决出来,才知道: 公司伪造了很多的,比如月薪伪造为3500,我在那里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谈到月薪是多少,公司只是告诉我们,每个人的工资不一样,是秘密.后来,听老员工说是800/月. 我现在该怎么办?

继承
2006-08-17 20:36:1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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