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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包了学校的蔬菜地6年了。建了2个温室,8个大棚。但今年没有写书面合同,但是学校方面让我们继续种。其中过去6年的书面合同上写着可以建大棚和温室,但是今年政府7月份征用菜地。评估了大棚和菜地。如今政府把清苗费和大棚温室的征用费给了学校,但学校方面不肯给我们。请问如果通过法律我们能要回钱吗?

劳动纠纷
2007-12-30 00: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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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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