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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本人于2005年11月28日正式上班,但从2006年2月至今公司无原由的拖欠工资和每月的保险费用。每次询问得到的答复都是:过两天,过两天。其间有的同事在辞职后的一个多月仍没能要到所欠的工资。

涉外纠纷
2006-08-03 14:38:3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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