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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学院06界的应届生,刚出来没有什么社会经验,学的专业是室内设计,还有两个月毕业,我和绵阳中艺装饰公司签了3个月的试用合同,可是在这个试用合同签的前提下没有说合同期,也许也是扩招导致,因为现在要找一份工作很难,而且在大学对法律这些东西也不怎么重视的.我当时在写这个试用合同是时候他并没有给我说我的合同期是多久,我看劳动合同上说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这3个月就应该算是劳动合同,而不是 试用合同,当时他的合同上面也没有报酬是多少的项,只有一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其他约定,我没有些,开始也很大意这样的问题,才出社会没有经验,他告诉我的是500的基本工资加提成,我也没有在意,可是后面发工资的时候才给了400,而且我们是那种每个月15号发上个月1号到31号的工资,我干了一个月才发了107快钱~!我当时就是直接和他理论,说了一阵子,他最后是这么说的我感觉你的能力和应聘的时候不太符合,就是感觉我在欺骗他似的,最后实在没有什么说的了,就是说我给你算的是从你23号到31的工资,就那么几天给你算了400你就这么了,那公司的其他人有的来了3个月都没有工资,还有谁干了一年都是才400一个月.下个月应该不是这么多了,因为我来公司也算有业绩了我来了就签单了,我也想下个月不会是这样了,忍了,不过我想下个月走了,因为我还没有毕业,学校也有事情,还有被别人欺骗了,我们那些同事都说每个月15号都有人离开这个公司,因为15号就发工资了,不过他们总的来说要压我们半个月的钱不给的,说什么要办正规的离职手续,我现在当心的是我下个月走的时候会不会有工资,我们同事走的时候都这样的,反正拿不全.会不会全给我,因为我现在经济很紧张,如果不给我,我要怎么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还有我很想给那个老板一个惩罚这么多年来一直利用我们这些廉价劳动力,为自己创造价值!

人格尊严
2007-07-10 10:35:4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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