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3年5月份在丰都购买住房一套,到现在还没拿到房产证,前2天到国土局一问,开发商居然整栋楼的产权拿去抵押贷款了,根本就无法给我们个人办理房产证,这个情况下我是不是可以要求退房? (他的合同上只是写着如果逾期没能办理房产证,只是甲方承担全部责任,没有写违约金),现在他们的态度就是上法院告好了.
这个承担全部责任是什么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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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你要考虑一下,如果想退房,房款能拿回来吗?
现在的住房是否已经交付?如果已经交付,起码你们还有个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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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交付了,可是没有房产证,我连卖都没法卖啊! 我就是问退房的话房款能拿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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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开发商,我这10几W应该可以拿把,我现在对这样的开发商不放心,怎么好拿整栋楼做贷款抵押呢?如果他跑路了,我们不是完了??我现在就想退房或者拿房产证@该则呢吗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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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以开发商的支付能力进行判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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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