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插班于广西桂林市民族干部学校97财会班,(中专类)于2000年六月份完成所有学业,并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同年七月份我到学校领取毕业证书,却发现我和同班另外七名同学不能领到盖区级教育局钢印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只能领到盖学校钢印的毕业证(同班剩余同学领到的都是盖有区级教育局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向学校问及原因,学校的解释是:我们班的八个学生是因为没有在区教育局建立学生档案,所以没能领到盖区教育局钢印的毕业证。我们问学校为什么没有就只有我们几个没有建立档案,而其他的同学都有呢。学校说现在不是很清楚,要查一下才知道原因,并说,盖学校钢印的毕业证国家也一样承认学历,如果要想领到盖广西区教育局钢印的毕业证,只能从2000年9月起重新建立档案,等到2003年七月才能拿到盖区教育局钢印的毕业证,相当于让我们再等三年才能拿到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我们很无奈,只能拿了学校发给我们盖学校钢印的毕业证。后来因为此毕业证不能得到社会的承认,给我们找工作带来很大的不便,就此事我们八个同学有回学校找校领导商议解决,但一直都没有答复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