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于2004年8月在长春市大经路与四马路交汇处的华光大厦租了一层楼,租金是每年3.5万,签两年合同,并且交齐,可是在9月末的时候,房东J突然走了,出现另一个房东,他说是他们公司把房子租给J的,要求我们立即搬出大厦,而且告诉我们是他让J走的,并起诉到南关法院。后来我知道他们确实是将房子租给J的,从2000年截止到2005年。这个房子属于商业楼,而且一房东也知道他们转租的事,没有反对,默许了,可是并没有合同承认转租的事。

民事相关
2004-11-27 22:20:1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