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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岗教师辞职

劳动纠纷
2024-06-21 11:19:0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特岗教师辞职时,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提前30日书面通知学校,并依约完成工作交接。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学校应出具解约或终止聘用合同的证明文件,并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手续。特岗教师在辞职过程中应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遵循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 如果特岗教师与学校对辞职存在争议,首先可以尝试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协商无果时,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根据具体情况向法院提起诉讼。在争议解决过程中,特岗教师应保留相关证据,如书面通知、工作交接记录等,以维护自身权益。
  • 若特岗教师辞职后,学校未按时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教师可首先与学校沟通催促。若沟通无果,教师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学校履行法定义务,确保个人权益不受损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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