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在两个月前在驿站邮了一份快递 价值在四百五左右 我当时很着急我需要用件 但是快递公司告诉我丢件了并赔偿了我 但是过了一个月有一个信息告诉我让我取快递我当时并不知道是这个丢失件 我就给取了然后发现是那个丢失件 现在又过了一个月快递员强制让我把赔偿金还给他 但是这个丢失件我已经不需要了 我说把丢失件给他邮过去他要新的 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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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这个事情不是我们造成的,既然发生了应该他们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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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找回后,应与快递员协商处理。根据《邮政法》规定,快递丢失需按约定赔偿,找回后可协商退还赔偿款或处理货物。如不及时处理,可能涉及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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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情况,可选择与快递员协商解决,如退还赔偿款同时退回货物,或支付一定费用保留货物。协商不成,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如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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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找回后的处理需分情况。若还需货物,可与快递员协商退还部分赔偿款;若不需货物,可退还货物并索回赔偿款。协商不成时,可寻求法律帮助,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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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