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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还没拿到钥匙,物业发了律师函,让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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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19:06:0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还未拿到房子钥匙,但物业已经发了律师函要求你交物业费,你首先需要确认房屋是否已经交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应由建设单位交纳。因此,如果房屋尚未交付给你,那么物业费不应由你承担。你可以向物业提供相关的交房证明或者与开发商沟通确认交房情况,并向物业说明情况,要求物业撤销律师函。
  • 你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首先,如果验房不合格,开发商未能提供房屋验收合格的证明;其次,如果开发商延期交房且未能提供完整的证明文件;再者,如果是二手房,前业主欠交的物业费;最后,如果物业公司提供了合同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额外服务。在这些情况下,你有权拒绝缴纳物业费。
  • 如果你已经与开发商办理了交房手续,即使还未拿到钥匙,也需要开始交物业费。因为房屋交付后,物业公司已经开始提供约定的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未交钥匙、未入住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应当按时缴纳物业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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