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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土地转让合同成立吗? 我是一名退休干部,某村以五千元价格出让给我一块地皮种菜吃,[没有任何手续].我让儿子将地款垫付办理.可他把出让协议上签了他的名字,随后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便把这块地皮以三万无价格出卖给工商局干部盖房用,并找了建委等单位的两个人作中间人订立了合同,请问:他们的合同成立吗?法庭会认可吗?没有土地使用证明的地皮能盖房吗?我想收回应采用什么办法?

房产纠纷
2007-09-14 17: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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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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