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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深圳市的加班工资的基数可以自行约定吗,在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前提下,就是比方说他在深圳上班,标准工资是3000块,但是公司和他约定的的是加班工资的基数是以深圳最低平均工资为基数,这样是可以的吗

劳动纠纷
2024-05-11 19:27:0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本市当期最低工资标准,但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这意味着,在深圳市,加班工资的基数是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自行约定的。
  • 您好!这是可以的,具体要看签的劳动合同是怎么写的
  • 你好,签订了劳动合同了吗
  • 你好,可以解决,可以处理
  • 是的,加班工资基数可以约定,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保障劳动者权益前提下,可以与劳动者协商约定加班工资基数。若公司按深圳最低平均工资为基数,需确保不低于法定最低工资,否则可能面临劳动纠纷和法律风险。
  • 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按照约定支付加班费、协商变更加班费基数。选择时应考虑实际工资水平、公司财务状况及员工接受程度,确保既合法又合理,维护双方权益。
  • 可以,但需符合法律规定。具体操作为:1.明确约定加班费基数,确保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及时与员工沟通,解释约定基数的合理性和合法性;3.如发生争议,可寻求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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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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