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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工厂做小时工,做了20多天,现在想辞工,工厂说没有做满三个月,就按计件给我工钱,还要扣伙食费,一餐15,住宿费一天15,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24-05-04 17:23:4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工厂表示若未做满三个月,则按计件方式支付工资。这种计算方式需要具体查看您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中是否有明确规定。如果合同或协议中并未明确规定必须做满三个月才能按小时计薪,则工厂的做法可能存在问题。
  • 你好,可以详细写上情况这边的纠纷我们可以解决
  • 你好 提前 有约定就合理
  • 这要看你和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怎样约定的,如果约定了违约的部分,那么就要按照违约的部分来处理。

  • 拖欠或扣发工资,职工可以和单位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职工可以向当地的区县级劳动仲裁院(劳动仲裁院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要求补发工资。
  • 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主张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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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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