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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是我是做酒店前台的,没有签合同,我提前五天通知老板说月底做完不干了,老板说要提前三十天写离职通知,之前也没有跟我讲过要提前三十天,今天又跟我说我这样走,他不好招人,工资也不好发之类的,好不容易上手了要走,收培训费之类的,如果不发工资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劳动纠纷
2024-04-29 11:35:2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您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利
  • 用人单位没签劳动合同,且在劳动者离职后不给工资的,劳动者可在收集好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之后,到当地的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或可以到当地的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则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支付工资的具体日期由企业与劳动者约定。支付工资的日期一旦确定后,刚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日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逾期不支付工资的,则按拖欠工资处理。
  • 若提前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辞职,用人单位不同意,且说明走了没有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该部门责令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劳动报酬;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或不办理离职手续,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存有违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状况,你明确提出辞职后可以马上离开并规定支付剩下的工资及经济补偿(每工作中1年支付1个月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你提早30天提到的书面形式辞职,不用用人单位准许就可以辞职。在其中,实习期提早3天书面形式明确提出。
    并没有提早30天明确提出辞职,用人单位都没有违反规定状况存有,立即递交离职报告就离开,这个时候便是你违反规定了,给用人单位导致的直接的财产损失、招骋你造成的花费,你需要担负。
    支付相对应用人单位损害后,可以规定用人单位给你办理离职手续;
    书面形式的辞职申请。职工要想辞职,一定要有书面形式的离职报告。口头上明确提出的申请办理,难以有直接证据证实,即使应用社交软件明确提出的辞职,也会碰到取证难的问题。
    因此最好是写书面形式的辞职申请,而且一式两份,交到企业的领导干部,并且有公司领导的签名就更佳了,签名后职工自身也保存一份。即使领导干部不同意你的辞职申请,也需要在离职报告上签字,证实领导干部了解这一事。
    假如领导干部回绝签名,那麼可以选用EMS邮递离职报告的方法,邮递时标明是别人的离职报告,收货人标明公司的全名,详细地址,收货人名字、联系电话,储存好邮递的回单。
    可以证实你已经向企业提到了书面形式的辞职申请。
    辞职日期可以商议。企业允许了你的辞职申请的,实际何时离去企业办理离职手续是可以商议的,不一定非得到30天之后才可以离开。
    仅有不同意或是商议不一致的,才必须到了30天才可以离开。
    企业有下述个人行为的,不用提早30天通告,只必须书面形式离职报告就可以企业并没有与你签订合同的。企业并没有给你交纳社保的。
    企业并没有及时全额支付劳务报酬的。也有一些状况可以连书面形式离职报告都不用。企业不法限定人身自由权、逼迫工作、强制危险作业,严重危害职工生命安全的,可以不用递交辞职申请通告企业,马上解除劳动关系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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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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