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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可不可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纠纷
2024-04-22 13:55:1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停工留薪期待遇并不属于劳动报酬的范畴,所以以这个理由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不会支持的。你可以从其他方面来找理由要求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问题可以联系我们咨询。
  • 根据你的描述,后期有权主张补发欠发的工资,现在走离职,并不是最优选择。
  • 你好,需要我们怎么帮你呢
  • 这种情况最好是申请劳动仲裁
  • 公司停薪留职不需要给基本工资。停薪就是停发工资。而且依国家规定,还需要每个月向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及管理费。在停薪留职期间是没有基本工资的并且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等福利待遇。
    停薪留职合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单位与该职工依法签订的,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期间职工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九十二条

    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合同约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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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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