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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所有人加班,不让我加班是变相降薪吗?而且管理恶言仲伤本人。

劳动纠纷
2024-04-15 17:40:2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首先,关于是否构成变相降薪,这主要取决于你的工作合同和公司政策。如果公司通常通过加班来为员工提供额外的收入机会,而你现在被排除在这种机会之外,那么这可能会影响你的总收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这种排除是无正当理由的,或者与你的工作表现无关,那么它可能被视为一种变相的降薪。然而,如果公司有合理的解释,比如因为你已经有足够的工作量,或者因为特定的项目或任务需要你保持正常的工作时间,那么这可能不被视为变相降薪。
  • 部门所有人加班,不让我加班是变相降薪
  • 你好,对于被降薪的问题,应该先和单位协商处理,在协商处理的过程中注意搜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工资水平的证据,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可以进行录音等证据搜集工作,然后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 加班属于被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法律分析:如果用人单位主观恶意不支付加班费,则可以要求赔偿。当劳动者以用人单位不支付或不足额支付加班工资为由主动辞职而要求经济补偿金时,应当考量下面两个因素:
    1、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主观恶意;
    2、用人单位是否足额支付了加班工资。只有当这两个因素同时都满足时,裁判机构才可以令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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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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