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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劳动合同过期了公司还没给我续签,然后公司被收购了,如果新公司要辞退我,我还能累计旧公司的工作年限过得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4-03-27 15:43:5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 你好 可以要求旧公司进行赔偿
  • 工作多久,这个是不合法的
  • 劳动合同到期后,若是公司不续签要解雇员工,且劳动者处于法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支付赔偿金,标准是二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在公司员工的合同过期后,如果是公司不续签的或者公司降低劳动者待遇导致劳动者不续签的,需要赔偿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是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那么公司不需要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对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没有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视同持续履行劳动合同。对非因个人主动原因被与用人单位辞退的,劳动者可以主张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得到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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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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