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调岗去分公司,去了工作20天后感觉不合适,不想去了,现在分公司要重新签合同,可以不签并追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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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劳动者不同意调动且公司无合理理由调整岗位的情况下,你可以拒绝,并有权要求经济补偿。但具体操作需结合个人情况和当地劳动法规来定,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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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调岗到分公司一般情况都属于变更合同,是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不同意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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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新岗位、新地点是否能胜任,如果不能可以要求单位继续提供原劳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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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结合您的具体情况分析,您和上一家公司解除合同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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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总公司的合同到期了吗,如果是您主动不想去了,这有点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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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调岗不意味着必须签署新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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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之前调岗是否签订相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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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调岗之前您签离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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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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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证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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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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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不重新签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服从合理性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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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跟公司协商处理 可以要求调回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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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