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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考上国企,原先工作已经辞职,入职不久又被裁员,怎么维护合法权利

劳动纠纷
2024-03-06 09:38:2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因为裁员,可以依法主张权力,如果是因为不能胜任公司安排的工作,则无法主张权力。
  • 你好,是在试用期内吗?裁掉您的理由是什么?
  • 你好,如果单位裁员,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 您好,请问想让律师怎么帮您
  • 法律分析:裁员是劳动法赋予公司在特殊情况下享有的一种权利,但该权利不能被滥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用人单位裁员不按法律规定的优先留用原则留用人员的,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向劳动行政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用人单位裁员劳动者这样维护合法权益:
    1、看用人单位裁员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定;
    2、看用人单位是否支付了经济补偿;
    3、看自己是否属于可以裁员的范围。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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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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