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2019年5月入职,2023年11月开始休产假。产假结束后公司暂时不让去上班。按照劳动法应如何赔偿和诉讼对方?

劳动纠纷
2024-02-28 15:19:4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2019年5月入职,2023年11月开始休产假。产假结束后公司暂时不让去上班。按照劳动法应如何赔偿和诉讼对方?你好,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产假结束后公司不让去上班的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 需要申请劳动仲裁
  • 产假期间公司不发工资,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你好,女职工产假期间,无论是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工资还是女职工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用人单位和女职工本人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单位承担的部分,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女职工个人缴纳。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