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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国企酒店上班,上了一个多月,自离了

劳动纠纷
2024-02-17 14:10:5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大部分自离的情况属于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会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此时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要是因为用人单位故意刁难,在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或者单位内部的要求申请离职之后,而置之不理或者久拖不决,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自然可以自离,因此给单位造成了任何损失的,也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
    1、我们认为自离应当理解为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俗称辞职。
    2、 辞职有违法和合法之分。 如果违法辞职给单位造成损失,则应当赔偿,如未提前通知等。
    3、没有权利如此规定。 但是如果员工自离给公司造成损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法律分析:如果是自离,那就是没有任何的手续了,自离一般是矿工或者直接走人了不通知单位的,这样的情况一般是不给结算工资,不给办理手续的。自离,即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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