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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父亲今年59岁了,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将近20年了,但是公司一直没有给买保险,现在公司要辞退他,应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4-02-07 21:17:33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描述,你父亲在公司工作了将近 20 年,但是公司一直没有给他买保险,现在公司要辞退他,这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因此,你父亲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不履行仲裁裁决,你父亲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追问:请问可以找单位补交社保吗?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您好,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
  • 既然企业要辞退,这个没有办法,但是企业有些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可以主张赔偿或者补偿。
    第一,在一年以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了,超过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视作事实合同,所以这个没有办法了。
    第二,企业没有按照规定缴纳社保,这个可以主张要求企业补缴,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补缴。
    第三,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4年工龄补偿的标准时4个月工资。
    其他没有了,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在维权上可能处于弱势,所以建议收集存在劳动关系证据,比如工作证、工资单等等,万一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企业不能随便辞退一个员工。企业随便辞退员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企业不可以随便就辞退一个员工。企业随便辞退员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员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您可以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联系,说明父亲的情况并要求公司给予合理的赔偿。如果公司同意,您可以要求他们签署书面协议,以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
    追问: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吗?
    解答:你好,对于你提出的问题,是可以要求公司给你补缴社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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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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