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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试用期一个多月,工作认真完成,凡是交代的工作都按时完成,公司因没有业务需求向我提出沟通离职,我根据和公司所签的劳动合同继而提出协商要么以书面形式提前三十日通知我离职,要么除过正常工资外额外补偿一个月工资,但是公司不想补偿,直接撤出一个工作态度或者不符合岗位的原因给我一个停工通知书,我不接受这个,因为我工作期间没有任何失误

劳动纠纷
2024-03-23 09:13:3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公司在试用期内以没有业务需求为由提出沟通离职,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你离职或者额外补偿一个月工资。如果公司不愿意补偿,以工作态度或者不符合岗位的原因给你停工通知书,你可以拒绝接受,并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试用期后公司不给转正,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补签劳动合同,并相应支付劳动报酬,对于不愿依法履行劳动义务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过了试用期辞退可以赔偿吗
    过了试用期辞退需要赔偿,企业同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就仍受法律保护。
    而企业要想终止这种事实劳动关系,就必须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应依法补偿。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签订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向被招工人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被招工人也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劳动合同书,并签名盖章。
  •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需要根据时间情况来确定。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需要征得劳动者的意见,如劳动者同意了,双方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在协议里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金;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由于用人单位自身原因确是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需要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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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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