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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私改二楼以上住户主管道下水,二楼担心反水,向物业投诉,物业下整改通知单,一楼拒不整改,二楼担心反水,请问物业承担什么责任,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房产纠纷
2024-02-14 15:05:4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首先,物业公司有责任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包括主管道下水系统。如果一楼私自改变主管道下水系统,可能会影响整个小区的排水情况,造成安全隐患。因此,物业公司应该对一楼的行为进行制止,并下达整改通知单。
    其次,如果一楼拒不整改,物业公司可以向相关部门报告,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同时,物业公司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关于拒交物业费的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用。如果业主未按照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首先不可以拒交物业费,其次物业不需要承担责任,已经尽了义务
  •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与交物业费是不同的法律关系。
  • 居民与物业水费物业费纠纷发生后可以采取的纠纷处理办法包括协商、仲裁、起诉等。需要注意的是,若是想要采取仲裁的方式来处理因水费、物业费引起的物业纠纷,在提出仲裁请求之前需要判断一下是否与物业公司签署了仲裁协议,对于没有签署的情形不得仲裁。
    一、物业投诉流程:
    1、向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投诉,该办事处负有监督其行为的义务。
    2、向当地房屋管理局的物管处投诉,后者是专门处理与物业有关的事务。
    3、将物业公司的不良行为暴露于媒体或网络平台。
    4、打电话给当地部门投诉。
    二、物业投诉条件:
    1、当事人各方自选协商和解;
    2、各方当事人请求第三人调解,请求政府主管部门行政调解。
    3、当事人之间约定仲裁;
    4、司法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业主权益受损,可要求物业和开发商承担相关的责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涉及利益较大最好委托律师介入协助。
  • 业主权益被物业侵害的,可以找当地房地产行政部门或房管局投诉。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房管局应当在接受到投诉后,积极协商和处理,尽可能解决投诉的相关问题,为业主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 在这个问题中,物业公司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物业公司作为物业管理方,有责任维护和管理楼房的公共设施设备,包括下水管道。如果物业公司未能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例如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一楼业主的违规拆改行为,或者未能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导致二楼住户受到反水等影响,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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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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