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请问买的二手房,房屋外墙开裂,几次提醒要求物业整改和立警示牌,物业三年了置之不理,我已经拒交物业费2年,现物业要起诉我,请问我有权利用拒交物业费来要求物业整改外墙吗?

建筑工程
2023-11-25 20:19:3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拒交物业费是存在于一些特殊的情况下的。比如开发商遗留问题拒交物业费;私人财产受损拒交物业费;空置房拒交物业费或者是无任何理由拒交物业费。



    对于不同情况下的不交物业费,有着不同的处理办法。



    对于开发商遗留问题引起的不交物业费和私人财产受损、空置房引起的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一般都会通过协商和一些改善措施来正常收取物业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64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法律分析:拒交物业费是存在于一些特殊的情况下的。比如开发商遗留问题拒交物业费;私人财产受损拒交物业费;空置房拒交物业费或者是无任何理由拒交物业费。,业主若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或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则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的,将因此向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败诉所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委托合同价款3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委托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