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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签约A公司,因为B和C公司的事情,要扣员工的工资,是否合理呢

劳动纠纷
2024-04-15 11:37:43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扣除工资,那么这种扣除可能是合理的。这些情况可能包括员工个人的错误或疏忽导致的损失,或者是员工违反了合同中的其他条款。
  • 需要结合B和C公司与A公司关系,具体是什么事情等情况具体判断。
  • 如果您这边是劳务派遣,那您这边也要遵守B和C劳动要求
  • 你好,这个要看签约协议等合同具体约定
  • 你好!这个公司行为是不合理的
  • 你好,员工实际工作地点是在哪?
  • 你好,具体发生详细情况是怎样
  • 您好 您这边可以申请仲裁的
  • 你好不合理的可以仲裁
  • 法律分析: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在员工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企业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员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但是企业无正当理由扣减员工应得工资,则属于克扣工资。
    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不属于克扣工资: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在我国公司必须在法定的情况下,才可以扣员工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旦签订了劳动合同,明确了薪酬,用人单位是无权擅自给员工降薪的。劳动者的薪酬是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变更劳动者的薪酬,尤其是减少薪酬,应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否则,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 法律分析:扣工资(实际上应当是绩效工资或奖金),必须有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所谓的规章制度,必须依由法定程序来制定,并且必须员工知晓,由员工签字或学习才生效。未向员工通报的制度不生效,同时依这样的制度来扣工资是违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你好,扣款不合理是可以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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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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