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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全职饿了么平台的一个骑手,快过年了想回家在家待一段时间可是我的辞职报告没有写,老板说要是我走了就扣除我百分之50的工资,请问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4-02-16 12:16:5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针对上述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重新提交辞职报告:如果之前忘记提交辞职报告,应该尽快重新提交一份书面辞职报告。在辞职报告中,明确自己的离职日期,并说明回家过年的原因。
    2、与老板协商:与老板进行沟通,解释自己回家的原因,并说明扣除百分之五十工资是不合理的。尝试与老板达成一个互相接受的协议,例如在离职日期之前完成一定数量的工作,或者扣除部分工资但不会达到百分之五十。
    3、查阅劳动合同:仔细查阅自己的劳动合同,看看其中是否有关于离职和工资支付的条款。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需要按照合同内容执行。
    4、寻求法律援助:如果老板仍然坚持扣除百分之五十工资,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咨询律师或相关法律机构,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行的法律途径。
    5、留下证据:确保保存所有与老板的沟通记录和文件,例如电子邮件、短信或录音等。这些证据可以在需要时用来证明自己的情况和权益。
    希望以上建议能够帮助你解决问题。记住,维护自己的权益是重要的,但也要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采取过激的行为。
  • 法律分析:辞职老板不给结清工资,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处罚,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并给予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 要是辞职了,老板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在限期内支付劳动报酬;可以向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辞职老板不给结清工资,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处罚,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并给予赔偿。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查看你的劳动合同中是否有关于辞职和扣除工资的条款。如果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老板无权扣除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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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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