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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付钱买的房子,写的我和老公名字,我和老公离婚,房子分我吗?

婚姻家庭
2024-01-17 10:46:1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描述,该房子的产权是在你和你丈夫的名下,而你的公公是实际付款人。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房子是否会分给你,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产权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如果该房子的产权登记在你和你丈夫的名下,那么该房子应该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进行分割。
    2、购房款来源:如果该房子的购房款是由你的公公支付的,那么在离婚时,你的公公可能会要求返还购房款。如果你的公公能够证明购房款是借给你们夫妻的,那么你们夫妻需要偿还购房款。如果你的公公不能证明购房款是借给你们夫妻的,那么购房款可能会被视为赠与,在离婚时不需要返还。
    3、离婚协议:如果你和你的丈夫能够达成离婚协议,那么你们可以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来处理该房子。如果你们无法达成离婚协议,那么你们需要通过诉讼来解决该房子的归属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些基本的法律规定,具体的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建议你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 是否办理了房产证

  • 1、首先看买房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婚后的话肯定要平均分配。
    2、如果是婚前,那么房子写的你老公的名字,他肯定占一定优势,但是不保留好你还款的流水,对于除首付以外增值部分,属于两人共同财产。
    3、走到这一步谁都不愿意看到,能协商就协商,别到最后成仇人,最坏的打算就是诉之法律。
  •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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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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