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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公公婆婆全款付的 写的我和老公名字 我是户主 婚后买的 离婚这个属于我们共同财产吗 我可以分吗

婚姻家庭
2023-10-20 14:29:08
共有14位律师解答
  • 一方父母出全资,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是否可以分财产,看主要登记在谁名下
  • 你好,对方有证据证明是对方全款买的,不属于夫妻财产
  • 你说的情况,属于共同财产你可以分的
  • 你好,这种情况属于你们的婚后财产
  • 你好,婚后买的属于赠与,可以分配
  • 你好,是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
  • 你好,婚后买的属于共同财产,
  • 要了解详细情况才能正确回复
  • 你好你们有没有协商啊 啊
  • 协商一致没有 有没有争议
  • 离婚后房子是可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如果是一方婚前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或婚后继承或者受赠,且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得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买房,即使写了一方单独所有,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一方的婚前财产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 属于共同财产的:
    1.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属于,如果没有单独的书面协议 这个房子就有一半是你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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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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