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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面带充电桩的车位可以租吗?

房产纠纷
2024-01-15 11:15:2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一般来说不可以的呢
  • 小区地上车位可以出租(看情况而定)发商自建的小区地上停车位,并且取得车位、车库或用地产权,是可委托物业公司租售车位,这种停车位出租是合法的,拥有产权的车位产权期限为70年,也就是说在70年内可自行出租盈利;小区地上公摊车位,这是一种已纳入公摊面积建设的车位,譬如小区露天停车位,是归业主们共同所有,这种停车位不能出售产权,但业主们可共同协商对外出租车位获取盈利;对于人防工程规划内的人防车位,车位产权归国家所有,不可出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 一、小区地上车位可以出租吗
    1、小区地上车位是否可以出租,需要视情况而定:
    (1)商自建的小区地上停车位,并且取得车位、车库或用地产权是可委托物业公司租售车位,这种停车位出租是合法的;
    (2)小区地上公摊车位,这是一种已纳入公摊面积建设的车位,譬如小区露天停车位,是归业主们共同所有,这种停车位不能出售产权,但业主们可共同协商对外出租车位获取盈利;
    (3)对于人防工程规划内的人防车位,车位产权归国家所有,不可出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二、小区停车位归谁所有
    1、要以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如果是规划红线内的属于小区所有;
    2、如果是规划红线外的,属于市政所有。
  • 小区地面车位到底归谁所有? “物权法规定:小区内所有地面及绿化归业主共有。”你这不是已经自己回答了这个问题了么。
    既然是业主共有,就不可能是物业公司所有,所有的业主都有使用权和益物权。
    因此必须先满足小区业主的需要,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也不能将这些停车位出卖或者出租。物业统一使用和管理是可以的,收费的价格也应当有业主委员会通过会议决定,由此产生的收益应该是业主的共同收益。
    不过,这笔钱不能平分,而应该用于小区的维护、管理费用,也可以直接冲抵物业费,这笔钱的支出账目,业主大会有权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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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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