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做临时工 5 天后不想继续做了,而公司领导不支付工资,并且还说不做够 7 天没有工资,这是不合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问题:
与公司领导协商:你可以与公司领导进行协商,要求支付你应得的工资。你可以提供你工作的证据,如工作记录、打卡记录等,以证明你确实工作了 5 天。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他们介入调查并解决问题。你可以提供你工作的证据,如工作记录、打卡记录等,以证明你确实工作了 5 天。
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劳动监察部门无法解决问题,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你应得的工资。你需要提供你工作的证据,如工作记录、打卡记录等,以证明你确实工作了 5 天。
向法院起诉: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你应得的工资。你需要提供你工作的证据,如工作记录、打卡记录等,以证明你确实工作了 5 天。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取哪种措施,你都需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打卡记录等,以证明你确实工作了 5 天。同时,你也需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遵守法律法规,不要采取过激的行动。
也可以咨询我们,以便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