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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实习有事需要换单位,但是学校不同意,说换了单位不让毕业

劳动纠纷
2024-01-11 11:01:0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学位办出台的相关法规,高校无权干涉正常学生毕业流程
  • 这个的话,要以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为准
  • 你好,这个只能和学校好好沟通
  • 您好,需要看您这边的规定的
  • 按学校的管理制度处理此事
  • 法律分析:可以跟签订的单位协商,协商不成你可以找当地的法院解除但这种情况你肯定要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定向招生、定向就业暂行规定》 第十七条 定向生毕业后,依招生时确定的地区或部门范围内实行“双向选择”就业。即:主管毕业生分配的部门负责向本地区、本部门有关单位推荐,毕业生选报志愿,用人单位考核录用。
    如定向地区或部门因情况变化不再需要,定向生可按国家任务招收的学生的方式就业。经教育拒不去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的毕业生,须退还所得全部奖学金,补交学杂费,并向学校缴纳部分培养费。
    定向生的服务期限,一般不应超过6年(含见习期1年),服务期满,允许其流动。
  • 法律分析:多数毕业生由学校根据社会需求直接和用人单位见面,或由毕业生本人和用人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双向选择。这些毕业生经供需见面和双选后,都要以就业协议书的形式固定下来。
    国家为维护广大毕业生的利益,要求用人单位维护就业计划的.严肃性,就业计划一经形成,用人单位不得拒收毕业生。否则按违约处理,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并给毕业生一定的经济赔偿。
    同样也要求毕业生不能违约,随意更换单位。倘若有的毕业生单方面违约,随意更换单位,学校应视情况予以批评和教育,并征求用人单位一方的意见,应向学校和用人单位交纳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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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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