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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项目结束了 一方一直没动静 也不开工资了 也没说辞退 这种情况怎么办?如果被乙方辞退了 是否有赔偿。

劳动纠纷
2024-01-04 08:20:5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有赔偿金
  • 辞退按照如下方式赔偿: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进行支付;用人单位非法辞退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赔偿金;劳动者违反单位规章被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法律分析:辞退合法的,劳动者具有法定过错的没有补偿,其它的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的按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法律分析:辞退员工补偿按照实发工资的标准来发放,对于辞退员工的情况下,需要按照法律上规定的标准来计算经济补偿金,相关补偿都是以实发工资来进行计算的,具体情况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认定。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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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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