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入赘我母亲家,我随母姓,母亲生下我就去世了,五岁时,父亲再婚,后生子随他姓,十岁时,父亲跟外公分家,我跟外公外婆生活。那时农村没有公正处,是在村长叔伯的见证下进行的财产分割,并立了协议,父亲把属于他的那部分卖了。三年前外公外婆相继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那时我还在读书,现工作几年回家办理房屋土地证过户,土地所说我父亲也有继承权。现在房屋土地证上已经没有被父亲卖掉的那部分。请问这种情况,我父亲还有继承权吗?如果有,他是不是应该占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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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 的父亲只对你母亲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对你外公外婆的遗产没有继承权,除非你父亲对你的外公外婆进了主要赡养义务,你作为你母亲的代位继承人,理所当然地有权继承你母亲应继承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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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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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十岁时分家的协议有吗?如有,可以对抗土地所的说法.
另外,如果土地所不予办理,你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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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